为了严格考务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使教师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学院结合“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活动,提出以下几点具体措施。
一、学院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天津科技大学考务工作细则》、《监考须知》等考务文件,明确监考职责。
二、实行教学秘书和辅导员巡考。教学秘书不承担监考任务,随机进入考场进行考风考纪检查;辅导员不单独安排监考任务,原则上根据自己所带年级随考试进入考场巡查。
三、学院领导巡考。学院党政领导到考场巡考,督查学生考纪情况,重点督查教师履行监考职责的情况,巡考任务由教学秘书按学校下发的考试安排提前分配。
四、对监考过程中未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教师,不构成教学事故者,在学院大会上通报批评;对符合《天津科技大学教学责任事故等级认定标准》的行为,严格按《天津科技大学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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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22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天津科技大学考务工作细则.doc
附件2:监考须知2009_1_.3.doc
附件3:天津科技大学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4:天津科技大学教学责任事故等级认定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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