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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65365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及程序
来源 :    作者:    日期:2012-06-15     阅读次数:

48365365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及程序

 

依据《天津科技大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及程序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有比较全面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推荐时不能有必修课仍未通过的情况,上一学期的专业课不能有不及格科目;

4.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5.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6.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者优先考虑。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程序

 “推优”工作要在团总支和同级党支部的领导下,以团支部为单位,由团支部书记组织本支部团员进行推优(与会团员数应达到总团员数的4/5方可开会),具体步骤如下:

1.团支部书记宣读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

2.候选人介绍自己的入党动机、学习情况及入学来所做的工作;

3.请本人回避,团员进行逐个讨论,发表意见,并认真做好记录;

4.与会团员根据入党积极分子条件及候选人表现进行投票表决,各团支部推荐的名额应为分配名额的150%,按获得票数的高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

5.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人选经过党支部讨论通过和院党委审核批准后方能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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